团乐〔2004〕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团委,市直属学校团组织: 为切实加强学校团员队伍建设,进一步激励先进、鞭策后进,增强团员意识,提高团员素质,结合“红心向党青春行”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,经研究,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团员民主评议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充分认识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团员民主评议工作是新形势下提高团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,是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。团员民主评议是在开展团员学习教育的基础上,依据团员考核测评标准,通过个人思想总结,以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形式进行评议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帮助团员发扬成绩,克服缺点,明确努力方向,提高团员政治思想素质,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在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。同时,通过团员民主评议进一步严肃团的纪律,对极少数不合格团员做出必要的组织处理,保持团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,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 二、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的方法、步骤 在各学校团委的组织领导下,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每年进行一次,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,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。评议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: 1、团员在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讨论的基础上,写出书面思想总结,并做出自我评价; 2、召开团小组会或团支部大会,由团员个人宣读思想总结,对照合格团员标准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认真进行互评,要肯定成绩,并诚恳指出不足。评议时,团干部应率先宣读自己的思想总结并接受评议; 3、个人填写团员民主评议表,根据考核项目,进行自我量化评分; 4、团支委根据团员思想总结、自我评分、评议会评议意见及平时掌握的情况,对每位团员做出综合评议。评议结果共分四类:优秀团员(占10%)、合格团员(占80%)、基本合格团员(占5-10%)和不合格团员(<5%); 5、团支部将评议结果汇总后报校团委,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核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,对团员评议进行定档,结果反馈团支部并由团支委向团员反馈综合评议结果; 6、各学校团委将各支部评议材料整理归档,接受团市委组织的验收。 三、团员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条件 (一)理想信念 依据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热爱党,热爱祖国,关心时事政治,关心集体等表现评定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团员: 1、丧失共产主义信仰,参与法轮功等邪教以及迷信活动者; 2、怀疑和反对党的现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不通过正常的民主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,讲话不负责任,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; 3、缺乏远大理想,个人主义思想严重,意志消沉,无上进心,经帮助教育无转变者。 (二)先锋模范作用 依据团员成为先进模范带头人,学习刻苦,主动帮助同学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,有扎实有效的实际行动和活动的效果等表现评定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团员: 1、缺乏正义感,袒护和纵容坏人坏事,造成严重后果者; 2、道德品质很差,在同学中拨弄是非,或打击先进,恶意中伤别人,在同学中造成严重影响者; 3、考试作弊者。 (三)组织观念 依据团员遵守团的纪律,参加团的组织生活,履行团员义务,行使团员权利,执行团的决议等表现评定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团员: 1、本年度内有违反团纪行为,并受到团内警告以上处分者; 2、团的组织活动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; 3、无正当理由三个月不交团费者; 4、不执行团组织的决议,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者。 (四)遵纪守法 依据团员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,坚持正义,主持公道,行为符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等表现评定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团员: 1、有违法和违纪行为,受到学校警告处分以上者; 2、严重破坏公共设施、文物古迹或公共秩序者。 (五)品德修养 依据团员不做不讲校园文明忌事忌语,言谈举止文明,礼貌待人,爱护公物,按照学校要求搞好个人、宿舍和教室卫生等表现评定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团员: 1、文明修养较差,举止粗野,说话污言秽语,经教育无明显转变者; 2、个人卫生较差或经常不做值日,经教育无转变或公益劳动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。 四、团员民主评议管理 对评议出的优秀团员和合格团员,由团支部集体到校团委(团总支)办理年度团籍注册。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团员要暂缓注册,待他们克服缺点,取得明显进步后,经团支部讨论同意,可办理团籍注册手续。对基本合格团员暂缓注册时间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,如无进步表现,要待下次团员民主评议时决定是否注册。对不合格团员要重点进行帮助教育,有明显进步的,可在半年后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团支部大会评议,认为已达到合格标准的,可以给予注册。经过教育帮助无明显进步的,经团支部大会讨论,报团委批准予以团内除名。违反团纪的团员要及时按正常程序给予团纪处分。年度团籍注册结束后,验收结果计入先进表彰考评。评议出的优秀团员可作为推优入党对象;未被评议为优秀团员的,不能作为推荐对象,也不能上报评选市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。 五、工作要求 团员民主评议活动是团的一项基本工作,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各校团组织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根据团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体安排,结合各单位实际,提出团员民主评议的具体实施计划,精心组织,抓好各个环节,切实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团员意识弱化,先进性作用不明显的问题。团员民主评议活动要积极纳入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,要与先进评比表彰结合起来,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安排,互相促进。各校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这一活动的领导,及时请示汇报评议活动情况和问题,以保证团员民主评议活动顺利开展。同时,各学校团组织要结合团员民主评议工作,认真抓好团支部的班子建设,做好支部的改选工作,强化团支部的战斗力、凝聚力。 附件:乐清市学校团员民主评议表(试行 共青团乐清市委 2004年4月14日 乐清市学校团员民主评议表(试行) 单位 所在支部 姓名 入团时间 团内外职务
备注:优秀团员:100-90分;合格团员:89-80分;基本合格:79-70分;不合格团员:70分以下。 共青团乐清市委学少部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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